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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末活性炭在微污染源水处理工艺中的应用
发表作者:本站 发表时间:2022-04-27 浏览次数: 856次

 

近年来黄河水的污染日益严重,尤其进入冬季黄河流量明显减少,水体自净能力降低,水源污染异常严重。根据郑州市柿园水厂1997年原水水质检验结果,氨氬含量*高2.60mg/L,年平均0.70m/L,高锰酸盐指数较高值8.40mg/L,年平均4.55mg/L;亚硝酸盐含量高达0.40mg/L,年平均0.07mg/L;藻类含量高达986万个/L;色度高35度,年平均25度、嗅阈值5级(按6级记录强度)。上述污染情况,水厂现有的常规处理工艺,已难于处理。为了探索微污染原水的处理方法,我们于1996年开始进行粉末活性炭的应用试验,经过近三年的研究,积累了一些经验。


1 处理工艺选择


目前国内外对微污染原水的预处理技术,主要有臭氧氧化法、粉末活性炭吸附法和生物接触氧化法等三种比较典型的方法。但臭氧氧化法和生物接触氧化法制水成本高、建设投资大,大多数水厂难以承受。尤其后者,对于老厂改造,因受现有工艺或场地限制,几乎没有实施的可能性。


在常规工艺处理的基础上投加粉末活性炭,在达到常规处理效果的同时,吸附井去除水中的色、味及各种污染物,使出厂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,是一种效果好、较经济的方法。


首先,把粉末活性炭制成炭浆,浓度5%-10%为宜。炭浆是混合液,沉淀速度很快,所以在投加炭浆的同时、需要不间断的搅拌。


把炭浆投加在混合槽前,在混合槽中与原水混合,在絮凝池和沉淀池中吸附水中的污染物并在沉淀池中沉淀,少量未沉淀的粉末活性炭颗粒,可在滤池中去除。


2 活性炭的性质


不同的活性炭吸附性能不同。水处理用活性炭的生产原料有木材、果壳、无烟煤、石油等;由于原料不同,生产的工艺条件不同、生产出活性炭的孔径不同、比表面积不同、表面的化学组成和化学性质不同,则其吸附性能不同。


活性炭的吸附性能可由两方面评价:


(1)活性炭具有选吸性。对某些物质有良好的吸附作用,而吸附另一些污染物质的能力较弱。


(2)吸附能力的大小。活性炭的孔径分大孔、中孔和微孔三种。主要的吸附作用由微孔承担;中孔起被吸附物质转移的通道作用,同时也能吸附较大分子;大孔主要起通道作用。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分子量较大(如产生色度物质),活性炭的中孔吸附这些分子的能力较好。以木炭为原料生产的活性炭与以无烟煤为原料生产的活性炭相比,中孔数量较多,从吸附性能角度看,适合于水处理应用。但是,这种活性炭产量小,价格高,国内外水处理用的粉末活性炭,大多是用无烟煤生产的。


评价粉末活性炭的主要指标有如下几点:筛目一般为100目或200目,碘值不小于800mg/g,亚甲兰值不小于110mg/g,比表面积800-1200m2/g,后三项指标越大越好。


3 应用及效果


在研究除微污染和去除色度、臭味时,首先选择了在常规水处理工艺基础上投加粉末活性炭的方法。该方法工艺简单,不受现有工艺设施条件的限制。


在低温低浊期进行的试验中,发现投加粉末活性炭,对水中有机污染指标高锰酸盐指数具有良好的去除效果,同时可使出厂水嗅闼值降低到0级。通过常规处理工艺,去除水中部分有机污染指标,投加粉末活性炭,可有效提高有机污染指标及嗅阈值的去除率。


通过研究结果发现:投加粉末活性炭,还具有良好的助凝作用。


由于粉末活性炭吸附水中有机物,可使水中胶体脱稳,增强絮凝效果,从而提高沉淀除浊效果。可见,粉末活性炭不但具有除微污染的能力,而且还具有良好的助凝作用。


由于黄河水及西流湖受到污染,常规处理工艺已不能满足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的要求。通过近三年的研究证明,在目前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现有工艺设施条件下、在强化常规处理工艺的基础上,通过投加粉末活性炭,才能保证出厂水质量、水中的色度和臭味才能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。


4 结论


4.1 在常规处理工艺基础上,投加粉末活性炭处理微污染原水具有良好的效果。该方法建设投资小,处理成本低,尤其对老厂改造是可行的。


4.2 投加粉末活性炭可提高有机污染指标的去除率。


4.3 粉末活性炭具有助凝作用,可使出厂水独度降低0.2-0.5NTUc也可去除水中的色度和臭味,尤其对低温、低蚀水更为明显。


4.4 活性炭具有选吸性,在选择粉末活性炭品种时,应通过试验确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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